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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些年,发货网购出现了一种新的日期消费模式——预售,短则十天左右,越拖越长预售易权长则二三十天都有可能。江苏近日,省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收到不少消费者有关商家预售的保委投诉。江苏省消保委认为,超长超长预售表面进行了告知,侵犯但实际利用经营优势地位将产品背后的消费库存成本、时间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平交属于不公平经营行为,发货同时,日期强制预售等不公平格式条款也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越拖越长预售易权
消费者赵女士投诉称,江苏3月10日她在网上买的省消鲜花,店铺页面显示最晚3月27日前发货。赵女士当时觉得17天虽然长,但还是可以等待。3月15日时,她发现宣传页面改为了最晚4月10日前发货。对商家这种随意更改发货日期的行为,赵女士无法接受。另一位消费者唐女士反映,3月底她在直播间看中了一款商品,下单后才发现最晚5月12日发货,等了几天,实在不想再等了,于是选择了退款。
江苏省消保委对此现象做了微调查,发现各大网购平台均存在预售行为,时间为8—45天不等。舆情方面,今年第一季度,与网购超长预售相关的信息有1507条,主要问题有3个方面:
预售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如多家媒体报道,消费者网购时,商品页面未标注或明确说明是预售,付款后才显示商品发货时间,误导了消费者。
预售时间长、超时不发货问题遭吐槽,相关微博话题登上热门榜。
低价诱骗、涉嫌虚假销售。如直播间以活动价诱导消费者下单,一段时间后告知消费者没有货。此类商家规则被质疑是霸王条款。有消费者反映,部分网购页面会列出不允许消费者因发货时间投诉、不能退换货等内容。
对于预售这种形式,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教授表示,正常消费购物是先有产品,后有销售,生产在市场之前。现在是先有预售,实际尚未生产,从目的上说,就是将所有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从模式上讲,一般都是通过虚假宣传,造成抢单现象。预售模式,特别是超长预售期限,是将销售处于不确定状态。
针对电商超长预售现象,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特约高级研究员陆泽倩表示,商品可以预售,但品质和服务绝不能透支。商家希望实现成本风险最小化,但不能跟消费者“玩套路”,更不能凌驾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上。如果商家让预售成了一种套路,将口惠当成优惠,那么,消费者擦亮眼睛、用脚投票将是最有力、合理的反制。针对一些商家标榜最低价却不履行承诺的虚假宣传,以及打出“预售订金不退,商品不换”等霸王条款,消费者更应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行业监管和相关法律的出台落实必不可少,既要对平台和商家进行刚性约束,切实压缩其猫腻空间,也要为消费者的权益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对盲目预售和一味延迟发货的商家不能恣意纵容,要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准入黑名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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